9月14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一系列大好政策等着广大创业者。与此同时,我省还针对就业出台了一批利好政策。我省鼓励海内外赣籍优秀高层次人才、团队和企业家通过总部回迁、项目迁移、资金回流、技术回乡、设立返乡创业联盟等方式回乡创业,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高层次人才创办小微企业最高获400万元贷款

据介绍,我省鼓励海内外赣籍优秀高层次人才、团队和企业家通过总部回迁、项目迁移、资金回流、技术回乡、设立返乡创业联盟等方式回乡创业,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同时,促进留学来赣人员就业创业,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通过实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组织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等项目申报、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以及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方式,有效解决永久居留、户籍落户、子女入学、开户融资等问题,吸引更多人才回流,投身创业创新。加快我省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20家左右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对高端人才创办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或具有孵化功能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等新型创业平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参加国家级创业大赛获奖可获20万元资助

我省将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每户每年按9600元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在高附加值产业创业的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给予适当倾斜。鼓励各地推荐评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建立项目库,项目库中的项目被创业者采用后成功创业的(稳定经营1年以上),对项目提供者按每个项目5000元奖励。

支持举办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单位联合组织的创业大赛奖项并在江西登记注册经营的创业项目,由登记注册经营所在地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其中获得国家级大赛奖项的,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获得省级大赛前三名的,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

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补助100万元

我省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既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审批立项新建,也可利用符合条件的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挂牌或共建,还可通过利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进行转型建设。

整合部门资源,发挥孵化基地资源集聚和辐射引领作用,通过建立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开展“一站式”服务等方式,提供信息咨询、融资支持、人力资源及商务代理等综合服务。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对评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被评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网络商户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我省将落实小微企业降税减负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政策,对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培育认定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60家,对新认定的示范基地给予一定资金奖励,从省级财政资金中列支。

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对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