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中的抄袭、侵权事件频繁发生。如今,从学术论文到网络小说,再到自媒体内容,抄袭成风。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也让抄袭更加简单、成本更低,一些网络小说都是东拼西凑而成。2016年热播的电视剧《锦绣未央》被指出抄袭200多部作品。不仅如此,盗版网络文学也很猖狂,导致行业损失近100亿元,大型网络文学网站作品的被盗率高达100%。

抄袭、侵权行为会给整个行业带来恶性竞争,从某种程度上讲会影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抄袭成风,会阻碍创新的进步。在过去几年中,如果一部电视剧火了,很多电视剧都会争先恐后拍这类题材,一个同样的梗用了一遍又一遍,尽管也有些电视剧火了,但是也导致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现象:国产电视剧一直都停留在玛丽苏剧、宫斗剧、杰克苏剧模式之上,并没有实质性的创新与超越。

但是,对于文学作品、创意设计、音乐歌曲等抄袭、侵权行为,又是很难制止的,很多时候是防不胜防。要想维护自己的原创作品,其过程比较曲折,面临举证难、维权时间长、维权成本高问题,很多人都只能自认倒霉。

2017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二审江苏籍作家周浩晖状告于正抄袭案。作家周浩晖称于正的影视作品《美人制造》抄袭其作品《邪恶催眠师》。该案于2016年11月7日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作家周浩晖的诉讼请求。作家周浩晖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虽然对于是否抄袭,还没有结论,但是这样一来一去就耗去了半年多时间。这样,就出现了抄袭成本低而维权成本过高的现象。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版权保护流程,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而且对抄袭现象的惩罚力度也不够。对于作品抄袭,法律鉴定并不容易。在琼瑶起诉于正抄袭案中,于正也曾说过,如果抄袭不超过20%,一般就不会被追究。也就是如果全部抄了20集内容,但是扩充到100集中,就难以分辨了。所以提到盗版、抄袭,估计很多原创作者都是一肚子苦水,好不容易想出一个好创意,写出一本小说,突然发现和自己小说情节、创意相似的电视剧已经在播放了。

2016年深陷抄袭风波的电视剧《锦绣未央》,虽然小说涉嫌抄袭,但是电视剧并没有下架,收视率还居高不下。被侵权的作者有的也不想生事,不了了之;有的承担不起昂贵的诉讼费也只能默不作声。

此外,人们对抄袭作品的容忍度也挺高。面对不尊重版权、抄袭成风现象,甚至有人调侃说,如果你的作品还没被抄袭,那说明还不够火。这样的调侃也不难看出大家对版权是多么的不重视。整体来看,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还远远不够,至少与欧美国家相比。很多抄袭者对抄袭的危害、后果并不清楚,反抄袭意识也不强烈,有些人甚至并不把抄袭当回事。

那么, 面对屡禁不止的抄袭之风,难道我们就真的无能无力了?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随着大家对版权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升,与版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完善,面对抄袭,大家还是可以可以做到维护自己的最大利益。

在最近的《中国有嘻哈》中,选手PG One以“万磁王”绰号被漫威粉丝追责。漫威粉丝之所以能在这次事件中能够底气十足,是因“万磁王”的中文名称已在2007年被漫威公司进行商标注册,PG ONE用“万磁王”这个名字去做商业代言涉嫌侵权。目前,雅诗兰黛和麦当劳已经撤下相关广告。虽说,PG One是否构成侵权,还有待商榷,但是迪士尼这种出于保护自家知识产权及早注册商标的行为,值得推广。毕竟,版权是原创作品的命,不能大意,及时登记是保护自己、保护版权的最有效途径。

所以,要加强版权意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力量,及时进行版权登记。目前,作为全球首个“互联网+文化创意+金融”的新型文创垂直服务平台,蓝海创意云平台已经成立了版权工作站,为用户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版权登记申请方式,实现了原创作品的价值保护。用户可以在平台免费为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喜剧作品、美术作品、电影作品等申请版权登记,确定版权归属和证明。有了版权登记证明,即使被盗版、侵权、抄袭,创作者也能进行有力维权,同时还可以享有作品的授权、转让、传播等商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