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吉林省食药监局网站获悉,近期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风药业有限公司、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药品不合格。

据了解,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301的桂利嗪片;长沙东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912的浓维磷糖浆,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1015的浓维磷糖浆;江西远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B151132、B170230的浓维磷糖浆;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303的浓维磷糖浆;洛阳伊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03的维酶素片;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02的麝香壮骨膏;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008、161102的麝香壮骨膏;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105的麝香壮骨膏;荆州市津奉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425、160429的麝香壮骨膏;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16003、216002的曲咪新乳膏。

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检查、性状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