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两份文件的相继出台,不仅强调了知识产权与互联网在创新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预示着我国在互联网驱动下不同领域契合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当前,媒体融合发展,新闻产业呈现“内容打包+平台交互”的根本局面,正是互联网驱动下多领域契合发展的体现。在媒体融合形势下,《规划》主要就新闻版权的“内容打包”进行规范指引;《意见》主要就新闻版权的“平台交互”进行技术保障。然而,两份文件又不是绝对的分离,两者交融着媒体属性新业态的知识产权协作保护,这对目前媒体版权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而言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创新点:在大数据信息化的“席卷”下,过去已成系统发展的新闻行业被打破重组,“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媒体的边界,但是却并没有消亡媒体,相反,媒体发展走在了多领域融合的创新前沿。但是在新闻行业自我格局重建时期,与此对应的版权问题却较为混杂也日益突出,主要可以分为外在的“他律”尚未健全和内在的“自律”成效颇微这两大层面。

实践意义:

1.立法各环节趋于完善《规划》明确指出要研究媒体条件下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同时完善知识产权各项制度;《意见》也明示要制定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可见,如前文所述的媒体融合下新闻传播方式的模糊性法律属性,将在逐渐完善的学理研究和法律填补上获取清晰的定位。就新闻作品而言,这意味着内嵌于多类平台的“被打包”信息的多种传播渠道更为规范。

2.司法与行政的双轨制加强

《规划》明确指出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推进“三合一”审理机制。新闻版权的保护较之于其他信息产业的版权保护而言,有着即时性的更大需求,因此,其对司法与执法的保障要求也更高。

3.组织协调与财力支持双重保障

《规划》明确提出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以设立专项基金和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等方式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意见》也明示健全完善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联动机制,同时加大人员、经费、技术的保障力度。这对于新闻行业的版权自律而言意义深远。行业的自我管理是版权问题自我消化的最佳方案,政策对其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从相当程度上既满足了新闻版权的即时性要求,又提高了整个媒体融合大环境下的版权意识。

应用前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构建全链条化的新闻版权保护运营:《规划》明确指出要打通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的知识产权保护,这就意味着即使是新闻版权的保护,也不是仅仅局限于自身发展的需求,而是要以市场导向的要求来规范新闻版权的运营。“内容+平台+终端”的新闻媒体产业全链条是大势所趋,因此,新闻版权的保护也会在这一布局下逐渐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