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透露,围绕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该局将从坚定不移地实行严格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的“快保护”等四个方面落实,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要加快推动专利法的修改,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加大对各类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广州联瑞指出,此举显示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和决心。

对要不要引入惩罚性赔偿的主要争议之一,是知识产权法作为民法属于私法,民事赔偿的目的是补偿原告的损失,应该遵循“填平原则”,从而体现民事权利平等;而引入惩罚性赔偿,则无异于变成原告向被告要求“私人罚款”,违背了民法的私法性质。不过,单纯法理的“非此即彼”,很容易忽略问题的复杂性。广州联瑞专家指出,应该看到,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鼓励更多人从事有益于整个社会的创造性活动,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效应”。

同时广州联瑞专家指出,有人担心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还未完成的时候,过早引入惩罚性赔偿会妨碍科技创新的普及,甚至让一些国外知识产权人受益,这就过度夸大了惩罚性赔偿的“负面影响”。一度有人提出知识产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会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那样催生“职业维权人”。问题在于,即便有“职业打假人”的存在,今天很多消费者在网络维权时依然不时遭遇种种刁难,甚至出现一些平台在举证责任上“过度保护商家”的现象,以致“劣币驱逐良币”。

但广州联瑞专家指出,我们必须认识到,一方面我们要参与全球性竞争,根本上靠创新而不是“保护主义”为支撑;另一方面,保护知识产权已是一种全球性共识。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都不应该在知识产权保护上逆全球化行动。

随着改革的推进,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治氛围将逐渐浓厚,我国将实现向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历史性转变。广州联瑞也将继续助力企业的知识产权建设,促进创新力量崛起和社会经济发展。